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正处级)。单位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静海院区)、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景区(蓟州院区)。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医疗和供养服务,全市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位于该院静海院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11日至2007年2月11日之间出生)。
6. 应聘人员应当在聘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禁止以辅修专业报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于2025年2月8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
2.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tj.gov.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考生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月11日9:00至2月18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11日9:00至2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月11日9:00至2月19日16: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招聘单位于2月20日联系有关考生确认是否改报,并将改报意愿反馈给考评中心,改报不的予以退费,考生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9:00-16:00。
(二)资格审查
市荣军优抚医院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等工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按岗位分为财会类和文字综合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3月5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周六)上午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3月25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市荣军优抚医院022-6892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22-83685564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附件:《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5年2月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