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是天津市数据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我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参加全市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市数据发展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共计4个,均为专业技术岗,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名,具体详见《2025年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份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对于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为应届生;对于2023、2024年毕业生,最近一次学历教育结至报名第一天期间未就业,视同为应届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对应的主修专业,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学术不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于2025年2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网站(https://tjdsj.tjcac.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试报名和缴费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生报名与缴费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9:00。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9日16:00。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不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具体可参照报考须知中相关提示。
4.改报。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招聘单位将最终改报的结果反馈给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改报不的予以退费。改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11:00,14:00—17:00。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计算机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公布笔试成绩时为200分制。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5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上午。
考生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笔试成绩公布。2025年3月2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本次招聘各岗位笔试合格线为120分,低于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8日9:00—11:00,14:00—17:00。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招聘单位所需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人选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对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将核查学历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对于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中所列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根据岗位需要,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面试成绩由专业考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谈成绩按6:4比例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时发给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含专业笔试和上机操作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满分为40分,上机操作为60分,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考试时间:2025年4月6日
9:00—11:00 专业笔试
13:30—17:30 上机操作
专业考试地点:在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进行,具体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2025年4月10日,考生可登录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网站(https://tjdsj.tjcac.gov.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2.结构化面谈
结构化面谈时间、地点:2025年4月12日,在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谈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相加;面试成绩由专业考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谈成绩按6:4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后五个工作日通过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网站发布(https://tjdsj.tjcac.gov.cn/)。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专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时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可通过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有关情况,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取消或放弃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确定递补,则依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并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共同营造健康安全考试环境。
四、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报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60619118
咨询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8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60619033
2025年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