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等文件规定,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
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
(二)单位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协助做好访津及委托接待团组的外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我市大型国际会议(活动)、外事工作会等的服务工作;做好外事翻译服务和天津市外事翻译人才库的管理工作;做好出国(境)相关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外事用车等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涉外智库、专家学者,开展城市国际化等涉外领域的调查研究和国际交流;承办市委外办市外办(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详见附件《2025年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至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将于2025年2月8日在以下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
2.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s://fao.tj.gov.cn/ZWGK9532/zfxxgk1/fdzdgknr1/zkly/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月18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改报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2月20日9点前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线下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有改报需求,招聘单位将考生改报意愿反馈给笔试组织部门,改报不的予以退费。考生改报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9:00-16:00。
(三)笔试
1.笔试包括2门公共科目,分别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查与招聘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缺考者按零分计算。
2.2025年3月5日9:00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页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笔试。2025年3月8日上午,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2025年3月25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满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s://fao.tj.gov.cn/ZWGK9532/zfxxgk1/fdzdgknr1/zkly/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面试准考证将在资格复审期间发放给复审合格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2025年4月12日,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成绩汇总
1.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s://fao.tj.gov.cn/ZWGK9532/zfxxgk1/fdzdgknr1/zkly/发布。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3.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1.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询拟聘人员社会信用记录。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1.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s://fao.tj.gov.cn/ZWGK9532/zfxxgk1/fdzdgknr1/zkly/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4.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方案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6.咨询、技术咨询、监督电话
(1)技术咨询采用线上方式,详情关注报考网站“技术支持”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63085907
(3)监督电话:022-63085765,电子邮箱:swbrsc@tj.gov.cn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025年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
2025年2月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