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1 00:14:16 关注:348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因学科发展和科学研究需要,向海内外诚招转人事关系优秀博士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有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近期能顺利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或从业经验,在站期间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团队意识。
4.有良好的学术业绩。
二、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按导师姓氏拼音排序)
合作导师 | 研究方向 |
陈林林 | 法学理论、数字法学 |
程 乐 | 网络空间国际法律研究、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数字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 |
钭晓东 | 法律人工智能与生态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与地方生态立法先行先试理论与实践、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 |
冯 洋 | 数据基础制度研究、人工智能立法问题研究 |
高艳东 | 刑法学、数字法学 |
葛洪义 | 梁柏台与中央苏区法律制度研究 |
何香柏 | 气候法研究、生态文明法治前沿问题研究 |
胡 铭 | 刑事诉讼与司法制度研究、数字法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 |
黄 韬 | 金融市场法律问题前沿研究、法律经济学理论前沿研究 |
李永明 | 新技术、新业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价值转化 |
罗国强 | 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研究 |
牟绿叶 | 刑事政策与社会政策 |
钱弘道 | 数字法治、金融监管数字化和风险防范 |
钱 旭 | 国际法的法理、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 |
邱文弦 | 气候变化法与海洋法的交叉性研究、国际海洋划界实践研究、国际海洋法的前沿理论研究 |
施余兵(合作招收) | 海洋法与相关学科的跨学科研究、BBNJ协定的后续发展与履约研究、我国周边涉海法律问题的理论与实践 |
孙笑侠 | 浙籍法科知识人 |
王冠玺 | 民法学研究(大陆法与普通法的价值取向比较)、法律、政治、历史交叉研究(国家统一的文明基础与历史经验) |
王 森 | 海洋法基本理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魏 斌 | 法学理论、数字法学、法律人工智能 |
熊明辉 | 法律逻辑学、数字法学 |
叶良芳 | 网络犯罪治理研究 |
余 军 | 立法理论与实践、梁柏台与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研究 |
张 谷 | 破产法、商事法 |
张占江 | 竞争法与数字经济、 经济法基础理论创新 |
赵 骏 |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重大问题研究、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数字经济与国际法 |
郑春燕 | 整体政府与数字法治、立法基础原理 |
郑 磊 | 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理论体系研究、立法理论与实践、基本权利保障 |
周江洪 | 民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
邹克渊(合作招收) | 海洋争端解决的路径选择及其对国家利益的最佳保障研究、南极条约体系与发展中国家研究、数字海洋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研究 |
三、招收程序
1.初审: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主题词请写明“博士后申请+研究方向+博士后网”。申请材料包括:①《浙江大学博士后申请简表》;②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项目、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初审通过后,学院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3.录用:面试通过后,申请人按照浙江大学有关要求提交博士后申请材料至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进站审批及报到手续。
四、岗位待遇
1.根据资助类型,年薪不低于18万人民币。具体待遇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确定。
2. 在站年限灵活。在站年限由学院、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根据研究项目和实际需要确定,一般2-3年。
3.配备有办公场所,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支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支持申请国家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与地方的项目。
4.入校后确定为助理研究员岗位,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项目),工作满2年可申请高级职称资格,出站可优先申请学校教学科研岗位。
5. 根据学校关于博士后住房的相关规定,可以优惠价格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
联系人:冯老师 裴老师
电话:0571-86592725 86593554
Email:relax@zju.edu.cn;peihonghong1983@163.com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5年2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25/0228/c13701a302090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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