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助力静海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静海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企业简介
(一)天津团泊健康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泊健康城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是静海区国资委所属国有全资公司,是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和天开高教科创园团泊园的建设和运营平台公司。公司成立以来,融合团泊健康城“生命、生态、生产、生活”要素,立足天津、辐射京津冀、面向全球,致力于打造国际水平、中国特色的大健康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园区。核心业务涵盖高端医疗服务、康养社区开发、健康科技研发、健康产业投资运营等。未来将锚定“百亿级健康产业集群”目标,加速布局细胞治疗、AI医疗、健康金融、运动康复等前沿领域,规划建设国际健康生命管理基地、医学研发转化中心基地和高端医疗仪器和器械制造基地,以“全球健康科技策源地”之姿,推动中国健康产业国际化进程。
(二)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业园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主要负责高新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以及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兑现等工作,致力于将高新产业园建设成为“传统优势企业做强、战略新兴产业做大、产业结构合理高效”的现代产业园区。园区现有市场主体2000余家,生产型企业560余家,其中四上企业共330家,园区市级单项冠军企业6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9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8家,高新技术企业151家,园区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7家,雏鹰、瞪羚企业34家。
(三)天津市华海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国投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是静海区区属一级企业中唯一的资本运营公司。华海国投公司坚持市场化运营,大力实施资产管理和产业培育双轮驱动,构建“基金管理、产业投资、资产运营、金融服务、人才发展和文旅体运营”的业务模式,探索形成了以资本运营为核心,以金融服务、资产运营为支撑,以实业运营(人才发展和文旅体产业)为基础,以智本运营为驱动的商业模式,充分发挥“新兴战略性产业、投资金融、资产运营”职能,推动国有资本有序流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天津市静海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海粮食购销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为静海区国资委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3家。公司主要负责中央、市级和静海区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粮食收购、食品经营、粮油仓储、货物仓储服务等。
二、选聘职位
(一)副总经理职位(共5名)
团泊健康城公司1名、高新产业园公司2名、华海国投公司1名、静海粮食购销公司1名。
(二)总会计师职位(共2名)
静海区区管国有企业2名。该职位为不定向选聘,最终根据企业实际和应聘人员专长,研究确定具体任职企业(任职不限于简介中的企业)。
具体情况及岗位说明详见《天津市静海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表》。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任职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符合职位禁入和特殊岗位任职资格等制度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副总经理职位的,应当在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相当副处级层次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的下列职务任职经历: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或所属二级企业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地级市(直辖市的区)管企业集团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或所属一级企业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家级开发区法定机构工作部门科级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3.报考总会计师职位的,应当在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相当副处级层次职务,或具有下列单位3年以上的财务、审计等部门正职(相当正科级)任职经历: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及所属一级企业,地级市(直辖市的区)管企业集团;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家级开发区法定机构工作部门科级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同时,应当具有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背景,在企业投融资、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有丰富工作经验;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经历;一般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符合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6.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2月。
上述职位,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与拟报考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任人员任期及履职待遇
(一)任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选聘职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合同及有关约定执行。
(二)薪酬。按照静海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
五、选聘程序
报名(含资格审查)—资历评价—综合考评—面试—背景调查及考察—体检—公示—正式聘任。(选聘程序每环节通过后,将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六、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邮箱:bfgkzpjh1@163.com。
4.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应聘登记表》及《经历业绩报告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或重要奖励等)、曾负责项目及与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扫描件一同上传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姓名+报名岗位),完成报名工作。
(二)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将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期间若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编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评有关信息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22-63032579;022-63032110
报名咨询电话:022-27599704;022-2759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