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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商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商务人教〔2017〕4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