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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提升河北区教育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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