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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河源和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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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70名,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1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详见《和平县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7月4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至14日下午5: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2.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至21日下午5: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和平县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为未报名处理。 3.考生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5.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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