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实际情况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始建于1974年为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口腔研究所合一体制口腔医学高等教育基地和口腔医学科研基地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医院现为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单位2014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0余人。口腔医学为天津市品牌专业、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及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本方案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第一批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即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16日1600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院指定邮箱ydkqrs***。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部门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人事科付老师、张老师??????????????
电话022-23332009
邮箱ydkqrs***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12号
二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专业需同毕业证上一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于不符合医院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具体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以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发布或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
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进行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在体检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在考察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录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接待电话为022-23332009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022-23332126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委办公室。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制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录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3332009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22-23332126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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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