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600元,以后工资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后由我中心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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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缴费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及考务费每人70元,报名现场直接收取。
(六)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定于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0日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七)准考证领取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为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南段原食药监局三楼)。
(八)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将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
八、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
九、工作地点
宁城县环境保护局及各乡镇工作点
十、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相关政策事宜咨询电话:
0476-4257178(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公司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南段原食药监局三楼
联系电话:0476-425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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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