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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天津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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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详情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离校未就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计算的截止日期为197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计算的截止日期为198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计算的截止日期为198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学历证书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8.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20年12月7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tjnh.gov.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进行。

网址: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改报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0年12月23日9:00-11:30、14:00-16:00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97号),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月7日9:00起。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1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可证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户口本原件。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就失业证、单位缴纳社险凭证、劳动合同、原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其中一项即可

7.岗位要求公证员职业资格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考试二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因取消、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月28日9:00开始。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1年2月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同时将群发短信或直接联系考生。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技术咨询:022-23266305、022-23269123(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2-69116297(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和平区公证处招聘公告详情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是和平区司法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公证员1名,公证辅助人员2名,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公证员岗位

(一)公证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3.年龄25岁以上40岁以下(1980年12月至1995年12月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大局观念、组织观念;

5.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公证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7.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者或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8.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9.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优先考虑;

10.具有大型活动经验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公证员职责,办理公证业务工作。

2.接待、解答、受理当事人公证事项。

3.如有特殊紧急任务,能适应加班等情况;

4.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薪金待遇及其他情况

1.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2.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培训机制;

3.薪酬:确定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通过考核转正后执行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通讯补助+绩效工资+带薪年假+五险一金+早午餐+其他福利;对于在职期间能力突出且通过公证员岗前任职培训,本处优先培养其成为公证员,提供广阔的施展才能的空间和可观的薪酬待遇。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二、公证辅助人员岗位

(一)公证辅助人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至2000年12月出生);

4.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及其他应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政治素质好,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6.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7.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8.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9.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优先考虑;

10.具有行政、人事、党务、法务相关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11.具有大型活动经验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1.完成日常综合事务性及文案工作;

2.做好办公室档案、文件收集、整理工作;

3.协助开展公证管理及业务等相关工作;

4.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薪金待遇及其他情况

1.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2.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培训机制;

3.薪酬:确定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通过考核转正后执行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通讯补助+绩效工资+带薪年假+五险一金+早午餐+其他福利。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三)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68号(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三楼308室。

咨询电话:022-23195608

报名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照片1张(背景颜色不限),简历1份。报名人员需本人自行前来,不得由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过程中,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查。

五、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择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知本人进入体检环节。如报名人员过少,将适时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七、备案及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与指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和平公证处工作。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天津市地震局招聘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天津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地震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8日8:00至12月25日18: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21.194.139.26)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点选择。

需参加笔试的考生,考点请选择“天津考点(天津)”,不设置异地考点。博士报名,考点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可于2020年12月9日至12月28日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30日8:00至2021年1月8日18: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不需参加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1年1月13日。

2.笔试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天津市地震局。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对应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水平。

笔试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网站和系统内公告。

(二)面试。

进入面试比例为1:3,硕士研究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入口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及天津市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材料内容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七、联系方式

关于考试相关事项的动态,请及时关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天津市地震局网站,或来电咨询。

中国地震局网站网址:http://www.cea.gov.cn/

天津市地震局网站网址:http://www.tjdzj.gov.cn/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2-88370329

邮箱:tjdzjzp@163.com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邮编:300201

联系人:吴肖、王超

宝坻分局辅警招聘公告详情

为适应天津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天津市公安局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优秀社会青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有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须在198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须取得毕业证,且毕业时间须在2020年12月21日以前);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天津市公安机关现在编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127人,具体岗位设置、岗位说明、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127人)》。

三、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于2020年12月17日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和北方人力微招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bfrlzp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7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考生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减免考务费用。

如某岗位报名代码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报名代码的招聘计划数,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不低于2:1。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体测及面试三个环节。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纸笔考试的形式,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为2021年1月6日9:00。

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可于2021年1月1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照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3:1的,按照该岗位代码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开放打印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9:00。

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当日,必须同时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安排通知单》、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请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上述要求提前准备学历认证等资格复审材料,缺少上述任一审核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

在规定集合时间内未进场点录人员记为缺考,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试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三)面试

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2:1的,按照该岗位代码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考生可于2021年1月19日查询本人进入面试环节状态。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应于规定完成面试缴费工作,面试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9:00至1月20日16:00,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

完成面试缴费的考生可于2021年1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四)综合总成绩确定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查询时间将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及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发布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

考生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疫情期间考试须知

1.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填报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环节。

2.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体能测试需持通知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考前5天及时更新查询健康码,密切关注天津健康码颜色。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橙码,则应查明原因(可拨打022—88908890进行查询),如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所致,考生须自行前往医院排除新冠肺炎诊断,且考试当天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在各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如因治愈确诊病例所致,未满28天医学观察期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如考试前个人天津健康码申报信息(如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前往低风险地区,按照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健康管理,原则上尽量避免跨省市流动,并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考试当天及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为准),须于考试当天提供抵津前7日内或抵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抵津前7日内或抵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从中高风险降至低风险但距考试当天未满14天的,须提供抵津前7日内或抵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津且满14天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满足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津门战役”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天津健康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7.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其他准考证载明的相关注意事项。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检、考察人员1:1的比例,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综合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及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发布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察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及考察阶段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4300元左右,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九、招聘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022-59216362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14008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127人):

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3日-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2020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在津南区或海河教育园区国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工作满2年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8.具有津南区户口或海河教育园区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1月13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津南区户口或海河教育园户口:本区家庭户口;本区集体户口;本区蓝印户口;本区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本区户籍;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有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幼

儿教师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津南区教育局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6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缴费的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均在网上进行,网址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9:00—1月1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7日9:00—1月13日17:00。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三楼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考生在报考时,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报名结束后,聘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1月18日9:00—1月19日17:00,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由津南区教育局组织,笔试内容为幼教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原件审核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聘用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报考教师岗位的按聘用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者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津南区教育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1.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反正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可以将年龄条件放宽到35周岁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和社保缴费记录。

4.学历证书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推迟到2021年8月31日,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资格原件审核合格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考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由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出分数。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考试成绩。

面试中试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每一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面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试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因人员流失造成空岗情况时,经用工单位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延时递补机制(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本次招聘参加面试未聘用人员中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依各单位同等人员待遇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本次劳务派遣制教师招聘工作由津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88510602

监督电话:022-88510593

电话受理为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2020年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2019、2020年毕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的人员;2018、2019、2020年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民政事业,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⑹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⑺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滨海新区民政系统在编人员;

⑸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⑻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2月2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http://mzj.tjbh.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tianjinrs/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6日,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若因不可控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21年1月26日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综合知识》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怀孕不能做胸透的人员(提供医院证明),可延缓该项体检,待产后体检合格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经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公示

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区民政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区民政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以新调整的工作安排为准。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防疫要求。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防疫要求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滨海新区民政局022-653056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00、13:30至16:3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考务、报名网站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1:00、13:30至16:30

监督电话:滨海新区民政局022-65306256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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