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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6月28日至 7月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01号
联系电话:8426274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
四、其他说明
拟招聘人员实行“容缺后补”机制,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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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市园林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csgl.tj.gov.cn/zwgk_57/zfxxgk01/fdzdgknr/zkly1/202306/t20230628_6335174.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