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川人社发〔2022〕13 号),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江安县红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共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开除处分的;
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2.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报名的。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3日17时。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
(二)现场报名地点: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218办公室
(三)联系人:余先生,0831 -2712886
三、录取方式
待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入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见习待遇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一)按照《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给予见习补贴1970元/月/人(见习期3-12个月,未满3个月不享受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险。
(二)伙食:单位设食堂,提供午餐和晚餐,个人按规定缴纳生活费。
附件:1.红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岗
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附件1
红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岗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见习期限 | 拟接收 见习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主要见习 内容 |
1 | 红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 1年 | 4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政策宣传、基本服务工作 |
附件2
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院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 学历 学位 家庭住址 专长 联系电话 服务期限 1年 笔试成绩 就业创业证编号 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意向 其他意向 个人简历及 奖惩情况 申请人签名: 见习单位接收意见: 负责人:经办人:(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备案意见: 负责人: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