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 天津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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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具体安排为: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3年4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3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3月20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 3.面试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00。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2023年5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7587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咨询电话:022-2894284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五)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计划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